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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教体发〔2019〕14号 印发《关于推进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2019-04-10 14:44:11
来源:本站原创 编辑: 教育股 点击数:

印发《关于推进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
 

各学校:

现将《关于推进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县教育体育局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4月9日

 

 

关于推进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

 

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《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、省教育厅等11部门《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》和市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推进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一、重要意义

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,通过集体旅行、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,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,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,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。开展研学旅行,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化对我省红色、绿色、古色文化的认识,激发学生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、爱家乡;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,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;有利于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,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,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通过研学旅行,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,感受中华传统美德,感受革命光荣历史,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,增强对坚定“四个自信”的理解与认同;同时学会动手动脑,学会生存生活,学会做人做事,促进身心健康、体魄强健、意志坚强,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通过研学旅行,开发一批研学旅行活动的校本课程;探索一些适合不同年龄学生特点的旅行精品线路,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传承红色基因、培养生态文明意识、弘扬优秀文化;建立一套管理规范、责任清晰、多元筹资、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;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、活动品质持续提升、组织管理规范有序、基础条件保障有力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、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。

三、基本原则

(一)坚持教育性原则。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、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,注重系统性、知识性、科学性和趣味

性,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。

(二)坚持实践性原则。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,呈现地域特色,引导学生走出校园,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、丰富知识、了解社会、亲近自然、参与体验。

(三)坚持安全性原则。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,建立安全保障机制,明确安全保障责任,落实安全保障措施,确保学生安全。

(四)坚持公益性原则。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,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。

(五)坚持规范性原则。研学旅行要按规定的线路、规定的内容进行,要通过公开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随机抽号等方式公开透明地选择合作专业机构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加强管理,规范操作。

四、工作措施

(一)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。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,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,做到有课时、有师资、进课表。要将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学期评价,将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,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“社会实践”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。

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,合理安排研学旅行的学段和时间。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、初中、高中三个学段,一般小学四到六年级、初中七到八年级、高中一到二年级。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,原则上选择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研学教育实践基地作为旅行目的地,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,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,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。

(二)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研学旅行的育人功能,做到校外与校内密不可分,研学与旅行有机结合,避免“只旅不学”或者“只学不旅”,使研学旅行流于形式。

(三)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。各学校要规范研学旅行管理,做到“活动有方案,行前有备案,应急有预案”。学校开展研学旅行,必须采取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的形式,并提前拟定活动计划,并按职责分工分别报局教育股、校安办备案,备案的材料包括活动计划、组织机构、相关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、委托合同、应急预案等。

各学校要加强研学旅行的全过程管理,通过家长委员会、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、时间安排、出行线路、费用收支、注意事项等信息,对学生和教师做好研学旅行事前培训,使研学旅行成为主题突出、目的明确、要求具体、纪律严明的校外教育活动。学校要与委托的专业机构签署合同和安全责任书,明确委托机构、学校、带队教师、学生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

(四)加强对委托机构的遴选和考核工作。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专业机构要是有资质、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。在研学旅行结束后,县教体局和相关学校负责对被委托机构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。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,取消相关企业或机构参与我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组织工作的资格。

(五)加强研学旅行组织人员队伍建设。各学校要明确相应的校内机构、管理人员和教师负责研学旅行工作,对参与组织的教师要加强培训,提高管理人员的组织和处置事情的能力。

(六)落实安全责任。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,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,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,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,明确各方安全责任。局校安办、学校责任督学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,审核学校活动方案、相关的责任书、投保信息和应急预案,为研学旅行提供必需的保障条件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。

(二)强化督查评估。县教体局将制定研学旅行评价标准和评估体系,加强对学校研学旅行的考评,促进学校研学旅行工作常态化,规范化和制度化,

(三)加强宣传引导。各学校要加强研学旅行活动的宣传,积极创新宣传媒介手段、内容和形式,向家长、学生和社会广泛宣传研学旅行工作,为研学旅行营造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。县教体局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组织编写研学旅行优秀案例,推广典型经验,组织开展征文、演讲、摄影、绘画等活动,巩固研学旅行成效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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